声明

本文是学习GB-T 9374-2012 声音广播接收机基本参数. 而整理的学习笔记,分享出来希望更多人受益,如果存在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声音广播接收机的基本参数、分类、极限指标及相应的测量条件。

本标准适用于声音广播接收机(以下简称收音机)和调谐器,也适用于收录机的收音部分;但不适用

于特殊机种(例如汽车收音机等)和签订协议的产品及玩具收音机,也不适用于数字收音机。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846 调幅广播收音机测量方法

GB/T 6163 调频广播接收机测量方法

GB/T 15294—1994 高保真调频广播调谐器最低性能要求

IEC 60315-3 各种发射类别的无线电接收机的测量方法
第3部分:调幅声音广播发射接收机 (Methods of measurement on radio
receivers for various classes of emission—Part 3:Receivers for am-

plitude-modulated sound-broadcasting emissions)

3 收音机的基本参数

3.1 调幅收音机

调幅收音机的基本参数及测量条件,以表1列出。

1 调幅收音机基本参数

序号

基本参数

计量

单位

极限指标

测量条件

说 明

A类

B类

C类

1

频率范围

中 波

短 波

kHz

MHz

526.5~1606.5

2.3~26.1

测量频率:在频率范围两端极限

位 置 ;

调幅度:30%;

输入电平:实测噪限灵敏度; 调谐方法:输出最大;

输出功率:不大于额定输出功率

短波波段划分及其频率范 围可在产品标准中规定

2

噪限灵敏度

磁性或框形天线 外接或拉杆天线

mV/m

μV

1.0

100

3.0

300

6.0

600

测量频率:三点优选测量频率;

调幅度:30%;

调谐方法:输出最大;

输出功率:标准输出功率;

信噪比:26 dB(去调制法)

1 . 磁性天线小于或等于 140 mm的A类机灵敏度要 求1 .5 mV/m;

2 . 磁性天线小于或等于 55 mm的C类机信噪比为

20 dB;

3.短波测量频率可在产品 标准中规定

GB/T 9374—2012

1 ( 续 )

序号

基本参数

计量

单位

极限指标

测量条件

说 明

A类

B类

C类

3

单信号选择性

dB

36

16

10

测量频率:1000 kHz

偏调:±9kHz;

调幅度:30%;

输入电平:实测噪限灵敏度;

调谐方法:输出最大;

输出功率:标准输出功率

只有两个中频单调谐回路

的C类机要求6 dB

4

中频抑制

dB

45

20

测量频率:中波低端标称频

率 点 ;

调幅度:30%;

输入电平:实测噪限灵敏度;

调谐方法:输出最大;

输出功率:标准输出功率

有二次变频时需分别测第

一中频和第二中频

5

镜像抑制

中波

短波:≤12 MHz

≤18 MHz

>18 MHz

dB

50

20

16

10

20

6

3

1

测量频率:各波段高端标称频

率 点 ;

调幅度:30%;

输入电平:实测噪限灵敏度;

调谐方法:输出最大;

输出功率:标准输出功率

有二次变频时需分别测第 一中频镜像和第二中频

镜像

6

假响应抑制

dB

40

20

——

测量频率:1000 kHz;

调幅度:30%;

输入电平:实测噪限灵敏度;

调谐方法:输出最大;

输出功率:标准输出功率

高本振测f。 -fi/2

低本振测f。+fi/2

(f。为本振频率,f₁为中频, 有二次变频时f₁包括第一 中频和第二中频 , 分别

测量)

整机频率特性

(对1kHz

的下降)

电压

声压

Hz

100~ 4000 63~

4000

40~

4000

200~ 3150 140~ 3150 100~

3150

400~ 2500 280~ 2500 200~

2500

测量频率:1000 kHz;

调制频率:所选音频范围的

频 率 ;

调幅度:30%;

输入电平:10 mV/m或1mV;

调谐方法:输出最大;

输出功率:0.25倍额定输出功率

测量声压频率特性时,音调 可在高低音提升和衰减位 置各测一次,并计算其间最

小不均匀度

dB

下限频率:6

上限频率:10

产品

标准

规定

GB/T 9374—2012

1 ( 续 )

序号

基本参数

计量

单位

极限指标

测量条件

说 明

A类

B类

C类

8

整机谐波失真

电压

声压

%

3

6

10

测量频率:1000 kHz;

调制频率:所选定音频范围内 1倍频程优选测量频

率及两端极限频率;

调幅度:80%(电源电压≤3 V

为60%);

输入电平:10 mV/m或1mV;

调谐方法:输出最大;

输出功率:标准输出功率

1.离两端极限频率以内间 距小于或等于1/3倍频程的

优选频率点免测;

2.测量声压谐波失真时为

额定输出功率

产品 标准

规定

9

整机最大

有用功率

W

产品标准规定,实

测时不低于规

定值

测量频率:1000kHz;

调幅度:80%;

输入电平:10 mV/m或1mV;

调谐方法:输出最大;

输出功率:失真10%时输出功率

1.具有双声道的收音机,应 分别以每个声道表示和

测 量 ;

2.调谐器不测此项

10

降压特性

有载交流电源电 压降到额定值的

0 . 8倍;

有载直流电源电 压降到额定值的

0 . 6倍;

输出不小于标准 输出功率,且在无 信号输入时全部 频率范围内不应

有自激哨叫声

测量频率:1000kHz;

调幅度:30%;

输入电平:10 mV/m或1mV;

调谐方法:输出最大;

音量:最大位置;

音调:各种位置

直流电源电压小于或等于

3V时降到额定值的0 .8倍

3.2 调频收音机

调频收音机的基本参数及测量条件,以表2列出。

GB/T 9374—2012

2 调频收音机基本参数

序号

基本参数

计量

单位

极限指标

测量条件

说 明

A类

B类

C类

1

频率范围

MHz

87~108

测量频率:在频率范围两端极限

位 置 ;

频偏:±75kHz;

输入电平:小于限幅电平;

调谐方法:输出最大;

输出功率:不大于额定输出功率

校园调频广播频率范围优

先采用76 MHz~84 MHz

2

噪限灵敏度

μV

10

20

40

测量频率:三点优选测量频率;

频偏:±75kHz;

调谐方法:噪声最小;

输出功率:标准输出功率;

信噪比:30 dB(去调制法)

3

双信号选择性

dB

20

6

测量频率:98 MHz

偏调:±400 kHz;

频偏:±75 kHz;

输入电平:70 dBf;

调谐方法:失真最小;

输出功率:标准输出功率

1 . C类机在产品标准中规

定单信号选择性指标;

2.70 dBf用75Ω有载端电 压 表 示 时 为 8 7 0 μ V 或

59 dB(μV)

4

调幅抑制

dB

35

24

测量频率:98 MHz;

调制频率,1kHz,

频偏:±75kHz;

调制频率:400 Hz;

调幅度:30%;

输入电平:70 dBf;

调谐方法:失真最小;

输出功率:标准输出功率(同时

调制法)

1.可微调信号发生器,使调

幅抑制最好;

2.如限于仪器条件,1kHz

和400 Hz可以互换

5

镜像抑制

dB

40

14

测量频率:87 MHz、108 MHz;

频偏:±75kHz;

输入电平:小于限幅电平;

调谐方法:噪声最小;

输出功率:标准输出功率

1 . 高本振测108 MHz低本

振测87 MHz;

2.A类调谐器要求50 dB

6

假响应抑制

dB

50

32

测量频率:98 MHz;

频偏:±75kHz;

输入电平:小于限幅电平;

调谐方法:噪声最小;

输出功率:标准输出功率(已调

信号法)

高本振测f。 -fi/2

低本振测f。+fi/2

(f。为本振频率,f₁为中频)

GB/T 9374—2012

2 ( 续 )

序号

基本参数

计量

单位

极限指标

测量条件

说 明

A类

B类

C类

整机频率特性

(对1kHz

的下降)

电压

声压

Hz

100~ 8000 63~ 10000 40~

12500

200~ 5000 140~ 6300 100~

8000

400~ 3150 280~ 4000 200~

5000

测量频率:98 MHz;

调制频率:所选定音频范围的

频 率 ;

频偏:±75kHz;

输入电平:70 dBf;

调谐方法:失真最小;

输出功率:1kHz时0.25倍额定 输出功率(直接调制

法 )

1.不加预加重网络测量,再 用标准50 μs预加重特性

修 正 ;

2.也可加50 μs预加重网 络测量,但先用15 kHz调 制频率调整到0.25倍额定

输出功率;

3.测量声压频率特性时音 调可在高低音提升和衰减 位置各测一次并计算其间 最小不均匀度。调谐器不

测此项 ;

4.A类调谐器的电压频率特 性要求40 Hz~12500 Hz±

1.5 dB

dB

3

6

产品 标准

规定

8

整机谐波失真

电压

声压

%

2

5

8

测量频率:98 MHz;

调制频率:所选定音频范围内 1倍频程优选测量频

率及两端极限的频率;

频偏:±75kHz;

输入电平:70 dBf;

调谐方法:失真最小;

输出功率:标准输出功率

1 . 调制频率最高不超过

5kHz

2.离两端极限频率以内间 距小于或等于1/3倍频程的

优选频率点免测;

3.测量声压谐波失真时为 额定输出功率;

4.A类调谐器要求1%

产品 标准

规定

9

整机最大

有用功率

W

产品标准规定(应 和调幅部分所规 定的一致)实测时

不低于规定值

测量频率:98MHz;

频偏:±75kHz;

输入电平:70 dBf;

调谐方法:失真最小;

输出功率:失真10%输出功率

1.具有双声道的收音机,应 以每个声道分别表示和

测 量 ;

2.调谐器不测此项

10

降压特性

有载交流电源电

压降到额定值的

0 . 8倍;

有载直流电源电

压降到额定值的

0 . 6倍;

输出不小于标准

输出功率,且在无

信号输入时全部

频率范围内不应

有自激哨叫声

调制频率:98 MHz;

频偏:±75kHz;

输入电平:70 dBf;

调谐方法:输出最大;

音量:最大位置;

音调:各种位置

直流电源电压小于或等于

3 V时降到额定值的0.8倍

GB/T 9374—2012

2 (续)

序号

基本参数

计量

单位

极限指标

测量条件

说 明

A类

B类

C类

11

点灯灵敏度

μV

30

60

120

测量频率:三点优选测量频率;

调 制 信 号 : 立 体 声 ( L = - R )

信 号 ;

频偏:±67.5 kHz

导频频偏:±6.75 kHz;

调谐方法:输出最大;

输出功率:不大于额定输出功率

立体声指示灯刚亮时的输

入电压

12

分离度

dB

30

20

12

测量频率:98 MHz;

调制信号:立体声L或R信号;

频偏:±67.5 kHz;

导频频偏:±6.75kHz;

输入电平:70 dBf;

调谐方法:失真最小;

输出功率:标准输出功率

1 . 测 量 ( U ) / ( U L ) x 和

(Ug)g/(UR)₁ ;

2.具有不可断开的立体声 展宽电路时,分离度的要求

在产品标准中规定;

3.可微调收音机使分离度

最 大 ;

4.若左右扬声器中心距离 小于或等于0.3 m及用耳 机时,A类要求20 dB,B类

要求14 dB,C类不作要求

13

平衡度

dB

2

3

4

测量频率:98 MHz;

调 制 信 号 : 立 体 声 ( L = - R )

信 号 ;

频偏:±67.5kHz;

导频频偏:±6.75 kHz;

输入电平:70 dBf;

输出功率:左声道额定输出 功 率 ;

调谐方法:失真最小;

平衡:标称平衡位置(标称平衡

度法)

14

导频和副

载波抑制

19 kHz 38 kHz

dB

40

46

20

26

测量频率:98 MHz;

调 制 信 号 : 立 体 声 ( L = - R )

信 号 ;

频偏:±67.5kHz;

导频频偏:±6.75 kHz;

输入电平:70 dBf;

调谐方法:失真最小;

输出功率:额定输出功率

GB/T 9374—2012

3.3 补充说明

声音广播接收机的基本参数和测量条件的补充说明见附录 A。

4 收音机的分类

基本参数的极限指标,除某些通用者外,分为
A、B、C三类。其中接收性能部分,即表1或表2中的
第(2~6)项及表2中的第(11~14)项,应保持同类设计。保真度部分,即表1或表2中的第(7~9)项,
亦应保持同类设计。而接收性能部分和保真度部分之间,可以同类或异类设计,根据产品具体情况合理
选配。在同一台收音机中,调幅和调频部分的类别,原则上应取得一致。但受条件限制时,接收性能部

分也可以相邻异类设计。

对生产型标准的有关规定和说明参见附录B。

5 测量方法

5.1 调幅收音机的测量方法

调幅收音机的测量方法,按GB/T 2846 进行。

5.2 调频收音机的测量方法

调频收音机的测量方法,按GB/T6163 进行。

6 测量用标准大气条件及电源要求

除特别规定外,所有收音机均在下列大气条件和电源要求下进行。

——环境温度:15℃~35℃;

——相对湿度:25%~75%;

— 大气压力:86 kPa~106 kPa;

——交流电源:电压额定值±10%;

电源频率:50 Hz±0.5 Hz;

——直流电源:电压额定值±5%。

GB/T 9374—2012

A

(规范性附录)

基本参数和测量条件的补充说明

A.1 与调制相关的说明

在测量条件中,调制频率除特别规定外,均为1 kHz,
调制度均指有信号的调制度。输出功率除表1

或表2中的第7项、第8项外均为1kHz
调制频率的输出功率。测灵敏度时三点优选测量频率:MW 为

560 kHz、1000kHz、1600kHz,FM 为88 MHz、98 MHz、108 MHz,SW
由产品标准自定。电压的表示 方式也可用 dB(μV)表示(即1μV=0 dB)。

A.2 与中频相关的说明

——AM:450kHz、455kHz 或465kHz, 以及二次变频的第一 中频;

—FM:10.7 MHz或其他频率,以上中频及允差均在产品标准中规定。

A.3 与灵敏度中所列电压值相关的说明

灵敏度中所列电压值,调幅收音机为模拟天线网络输入端的电压。调频收音机为模拟天线网络输

出端的电压。调频收音机天线输入端的负载为75Ω,如负载为其他阻值时,按下式换算:

U=U₀√R/75

式中:

U。 ——75Ω 时的有载端电压;

R— 实际所用的负载阻值。

A.4 与天线相关的说明

在产品标准中应说明该产品适用何种天线,以及检测时用何种模拟天线网络。此外,各种计权网

络、滤波器和电压表的应用均按GB/T 2846 和 GB/T 6163 中的规定执行。

A.5 与调谐方法相关的说明

调谐方法在调幅部分按 IEC60315-3 的规定,
一律改为"输出最大"的方法,废除其他的调谐方法。

调频部分仍保留输出最大、噪声最小、失真最小三种调谐方法,在各项参数的测量条件中分别列出。

A.6 与输出功率相关的说明

额定输出功率系列见表 A.1,
可按低于所用扬声器额定功率的适当倍数,在产品标准中合理规定。

GB/T 9374—2012

A.1

额定输出功率系列/W

0.05

0.10

0.25

0.5

1.0

2.0

5

10

20

标准输出功率见表 A.2。

A.2

额定输出功率/W

0.05~0.25

0.5~5

>5

标准输出功率/mW

5

50

500

在耳机插座处测量性能时,额定输出功率为1 mW, 标准输出功率为0.25 mW。

A.7 与音调控制相关的说明

表1和表2的音调位置,除有特别规定者外,均为平直位置。不再在各项参数的测量条件中列出。
音调的平直位置,按 IEC60315-3 的规定,是指用100 Hz、1kHz、10kHz3
个频率的信号,以相同电压
分别输入低放,将音调控制器调到3个信号输出电压相同的位置,在无争议时也可放在标称平直位置,

即音调刻度中心位置,或多段音调控制器都放在0 dB 位置。

多段音调控制器的高低音提升位置,测量中规定以1000 Hz 钮 在 0 dB
处及边缘两钮在最大提升 处所构成的V 字形位置。高低音衰减位置为1000 Hz
钮 在 0 dB 处及边缘两钮在最大衰减处所构成的

倒 V 字形位置。

A.8 关于声互调失真的说明

为使电压频率特性和声压频率特性基本相关,在整机频率特性中的音频范围系列中,所选定的音频
范围的下限频率,应与所用扬声器的谐振频率相接近。但不宜将具有较大有用功率的低端频率范围落

入或低于扬声器的谐振频率,以免引起较大的声互调失真。

A.9 关于性能优化的3个开关的说明

具有中频宽窄带开关、远近程开关和软静噪开关等的收音机,在检测时可放在对性能指标有利的位

置,各在测量结果中说明。

A.10 关于声道测量的说明

调频立体声收音机测量时,表2中的第(1~10)项,仍和单声道测法相同,只在左声道输出端测量,
有"单声道/立体声"开关时,放在"单声道"位置。表2中的第(11~14)项立体声项目,应测量左右声道,
并取其中较差的数值。平衡电位器除表2中第13项应放在标称平衡位置处,其余各项可调到左、右声
道平衡位置或放在标称平衡位置。只具有低频双声道的收音机,测量方法同上。标称平衡位置是指平

衡旋钮刻度中心位置,或指左右声道分开的音量旋钮放在相同音量刻度位置。

GB/T 9374—2012

A.11 关于交直流收音机测量的说明

交直流收音机应在交流和直流两种状态下分别测量其结果。

A.12 关于调谐器的说明

关于调谐器可分别对待,如果调谐器是单独生产,并无低放配套,且调谐器中兼有调幅和调频装置,

可按 A 类 、B
类两种状态设计和检测。(若调谐器只是调频高保真的装置,则属于GB/T
15294—1994

的范畴)。检测部门测量以上这些独立的调谐器时,可在调谐器输出端外接一个按产品标准中规定的负
载电阻,并按产品标准中规定的输出电压进行测量。如果调谐器和功放器联合配套生产,则可将两者联

合进行 A 类 、B 类的设计和检测。

A.13 关于自动频率控制的说明

具有自动频率控制的收音机,应将自控功能切断,若没有切断开关,只能在自控状态下进行测量,需

在测量结果中注明。

A.14 关于不同调谐方式的收音机的说明

用机械传动调谐和指针刻度盘指示频率的收音机或调谐器,应在产品标准中规定其刻度误差要求。
数字显示的收音机和C
类直拨式调谐的小袖珍机不作要求。关于指针回差和旋钮回差,以及自动搜索

调谐收音机的预选频率误差等,可在产品标准中规定和说明。

A.15 与电源消耗相关的说明

电源消耗应在产品标准中加以规定,要注明静态和整机最大有用功率输出时的动态电流或功耗用。

A.16 与高频机震抑制相关的说明

关于高频机震抑制,暂不列入表1和表2中,由产品标准规定,质检部门可以抽测,测量方法按

GB/T 2846 和 GB/T6163
的规定进行,音调控制器可放在高低音衰减位置,指标要求为一3 dB。

A.17 与带室外天线的收音机相关的说明

对需用室外天线的收音机,应在产品标准中规定冲击放电的承受能力。

A.18 与校园广播频率相关的说明

校园调频广播可在48.5 MHz~72.5MHz 和76 MHz~84 MHz
的频率范围内进行,但优先采用

76 MHz~84
MHz的频率范围。如果兼有校园广播频率范围的收音机为工厂正式产品,其基本参数和

指标等仍适用本标准。如为非正式产品,则由校园广播站自行规定。

GB/T 9374—2012

A.19 与本振辐射相关的说明

关于本振辐射,这是属于 IEC/CISPR
(国际无线电干扰特别委员会)标准的范畴,国内也已有等同

或参照的相关标准。

A.20 与其他标准的协调性相关的说明

在本标准的测量条件中,若与新修订的GB/T 2846 和 GB/T 6163
测量方法中的测量条件有不一

致的情况时,均按新修订的国标测量方法进行。

GB/T 9374—2012

B

(资料性附录)

对生产型企业标准的有关规定和说明

B.1 范围

本附录只对不公开的生产型企业标准中,有关分类方法、参数项目和电声配合等问题的规定和说

明,不涉及产品标准的其他内容。

B.2 对生产型企业标准的基本要求

为便于质检部门了解产品情况和执行检测,生产型企业标准中首先说明在产品设计中所确定的前

提条件。

B.2.1 对产品名称的内容要求

收音机或调谐器的类别:按本标准规定,在同一台收音机中,可能出现由A、B、C各种组合的3个字
母的分类表达形式,第一位字母为调幅接收性能的类别、第二位字母为调频接收性能的类别,第3位字
母为保真度部分的类别。其中调幅和调频接收性能之间可以是同类或相邻异类,而保真度部分与所用
扬声器有关,来确定独立的类别,参看 B.2.5。
(调谐器的保真度部分和扬声器无直接关系,推荐按实际
电性能在生产型企业标准中规定。)以上述3个字母的分类规定,在生产型企业标准中说明,质检部门按
企标所规定的各部分类别和指标测量其性能。在对外公开的贸易型产品标准中,可以按产品技术含量

和特色由产品标准自行宣称,与上述规定无关。

B.2.2 对天线和网络相关内容的要求

在生产型企业标准中应规定所使用的天线和检测时适用哪类模拟天线网络。

B.2.3 对中频相关内容的要求

在生产型企业标准中应规定中频。

B.2.4 对功率相关内容的要求

额定输出功率、标准输出功率、整机最大有用功率及所用扬声器或耳机的额定阻抗和额定功率。

B.2.5 关于整机电压频率特性的音频范围

所选用的整机电压频率特性的音频范围:本标准中整机频率特性A、B、C三类中各有三组音频范围
可选择,是为了适应收音机中可能采用直径大小不同的扬声器,以达到电压频率特性和声压频率特性的
合理配置。(见附录 A 中 A.8)。
当扬声器确定,并知道其谐振频率后,即可选定整机电压频率特性的
音频范围系列中的一组频率范围,使其低端频率能与扬声器的谐振频率相适应,从而也确定了保真度部

分的类别。整机最大有用功率则按扬声器的额定功率做出合理的配置。

GB/T 9374—2012

B.3 在产品标准中写入的基本参数项目

B.3.1 本标准中的项目

本标准AM 的表1中的第10项和FM 的表2中的第14项(如非立体声则只列入FM
前10项),其

极限指标不低于本标准的规定。

B.3.2 刻度误差、回差及自动搜索电台频率的预选频率误差

刻度误差、回差及自动搜索电台频率的预选频率误差(指标自定)。

B.3.3 静态电流和整机最大有用功率输出时的动态电流

静态电流和整机最大有用功率输出时的动态电流(指标自定,也可以测量功耗)。

B.4 可自选的项目参数

注:在生产型企业标准中,下列参数项目可自选(指标自定),没有特别指出的均为
AM 和FM 共有的参数项目。

a) 实用灵敏度(只限 FM);

b) 信噪比;

c) 立体声信噪比(只限 FM);

d) 50 dB信噪比灵敏度(只限 FM);

e) 俘获比(只限 FM);

f) 自动增益控制特性(只限 AM);

g) 单信号哨叫;

h) 调制交流声;

i) 高频机震抑制;

j) 偏调失真;

k) 调谐频率变化;

1 射频互调抑制;

m) 辅助信道(SCA) 抑制(只限FM);

n) 冲击放电的承受能力;

o) 本振辐射;

p) 在国标测量方法的其他参数项目中,企业认为需要写入的项目(指标自定)。

B.5 关于增加的参数项目

在产品标准中增加的参数项目,其测量方法仍按 GB/T 2846 和 GB/T6163
进行。

B.6 关于主观视听方法的使用

在不具备声压特性测量条件下,可用主观试听方法改善音质,见GB/T
9375—1988。

GB/T 9374—2012

B.7 关于收音机上各种外接插座之类

关于收音机上各种外接插座之类,请参看有关接口的国家标准,由生产型企业标准自定。

生产型企业标准无需将 GB/T 9374 内容照抄一遍,将 B.2 的内容写清楚,以及将
B.3~B.4 参 数项目和指标列出即可。其他如测量条件、说明、附录 A
等内容只要引用 GB/T 9374、GB/T 2846、

GB/T 6163 中的有关条款名称写出即可。

style="width:3.1001in" />GB/T 9374—2012

延伸阅读

更多内容 可以 GB-T 9374-2012 声音广播接收机基本参数. 进一步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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